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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宣传月| 明知是“隔断房”而承租,提前解除合同,押金和剩余租金还能要回来吗?

来源: 微信公众号 时间: 2026-05-29 09:35 点击量: 214

租客明知是“隔断房”而入住,后以居住不便要求解除合同,是否构成违约?

房东以“提前解约”为由克扣租金和押金,是否有法律依据?

又是一年毕业季,大量高校毕业生走出校园,租房需求急剧上升。租房时明知是“隔断房”而承租,之后因居住不便想提前解除合同,还能要回剩余租金和押金吗?近日,江夏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因“隔断房”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双方达成调解,握手言和。



案情简介

2025年8月,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张经人介绍,准备租下江夏区某小区一套房屋中的一间卧室。该房屋狭长走廊的两侧,客厅、厨房均被分割成若干个卧室,每个房间都安装了独立电表,小张即居住在其中一间卧室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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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签订租房合同前,小张提前来到出租屋实地查看,发现大门上贴着武汉市江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事务中心于2025年6月下达的《整改通知书》,明确指出该房屋存在违规分隔出租问题,要求限期整改。小张询问房东相关情况,房东表示,这与小张无关,房子可以正常居住。于是,双方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租期一年,月租金1200元,押一付三。小张按约支付了押金及首期租金,随即搬了进去。

可是入住以来,小张经常感觉到房屋噪声大,影响日常休息,便联系房东要求解除合同、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1540元。房东却认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,小张明知是隔断房仍租赁该房屋,租赁期间尚未届满,应当继续履行。小张要求退租构成违约,不应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。更何况,小张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去现场看过房屋,其清楚房屋的结构,现在不能再以此为由主张退还相关款项,因此拒绝退款。沟通无果后,小张未提前通知房东便搬离了房屋。



法院调解

该案件立案后,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庭前调解,但是双方各持己见,均不让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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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查清案件事实、厘清矛盾症结,承办法官同双方一起前往案涉房屋实地查看,发现房屋隔音效果确实较差,经常能听到隔壁房间的说话声及脚步声。承办法官顺势向房东释法明理: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,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,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,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。

案涉房屋已被行政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,认定为违规隔断房,存在消防安全隐患,且房屋本身隔音效果不好,房东作为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租赁物,存在明显过错。

同时,承办法官也向小张耐心释明:小张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,也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,在知晓是隔断房后仍租住该房间,且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搬离房屋,也存在一定过错。

综合现场勘查结果与双方实际诉求,承办法官促成二人达成一致意见:房东当场退还小张部分押金及尚未实际居住期间的租金,共计950元。


  [ 法官提醒 ] 

毕业季租房攻略

1

核验房屋信息,拒绝房源陷阱

不贪低价房源,租房前务必核对房东身份证、房屋产权证明;转租需核验原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;坚决远离违建房、隔断群租房等。

2

签订书面合同,杜绝口头约定

所有承诺落实到书面合同,明确租期、租金、押金退还、维修责任、违约责任等条款,分清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法律区别,不签空白、模糊合同

3

全程留存证据,规范资金往来

转账备注租金、押金等用途,保留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房屋交接视频等

4

冷静应对侵权,依法理性维权

遇押金克扣、恶意解约等情况,及时固定证据。可先与对方协商,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多元解纷渠道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。

(以上图片由AI生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