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,又让“诚实而不幸”的被执行人看到希望,这是执行工作常常会面临的现实考题。今年来,江夏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分级分类惩戒机制,通过精准识别“失信”与“失能”,做到当宽则宽、该严则严,让执行既有力度,更有温度。
精准甄别,把准“失信”与“失能”的边界
“他不是不想还,是真的还不上。”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,双方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,被执行人黄某系残疾人且家庭困难,刚刚走出校园,只能通过兼职打工补贴家用,交通事故后需赔偿8万元,对黄某本就艰难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。承办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研判了案件情况,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及其母亲做工作,组织了多次“背对背”调解,最终双方从矛盾对立走向了理解体谅。上周,申请人同意减免部分执行标的,黄某母亲特地从十堰赶来江夏法院,将筹措的现金一次性交付申请人,案件执行完毕,双方纠纷实质化解,黄某虽为本案被执行人,却向承办人赠送“秉公执法,为民解忧”锦旗一面,对执行工作表示认可。
这是我院严格区分“失信”与“失能”的生动实践。按照“三筛三甄”机制,执行干警深入甄别被执行人财产实况、履行能力实情、主观恶意实质,精确区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“失信”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“失能”,有效避免机械执法和简单化处理。对确无履行能力的“失能”人员,通过执行和解、分期履行、司法救助等方式,帮助其走出债务困局。

柔性帮扶,为“失能”者留出重整空间
“法官,再宽限几个月,新的融资协议马上就签了!”某科技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拖欠租金60万元,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,承办人调查发现,该公司并非恶意逃债,而是因研发投入过大导致短期资金链断裂。该公司掌握数个核心技术专利,产品有市场前景,已有新投资方有意注资,如对其进行失信惩戒,将导致其融资彻底失败。执行团队经审慎评估,对该案适用信用承诺机制,给予三个月宽限期,暂缓进一步的执行惩戒措施,该公司签署承诺书,保证按时履行。在宽限期内,该公司成功获得新一轮融资,分三笔付清全部欠款,案件执毕后,该公司不仅未受司法措施的影响,反而扩大了生产,新增了就业岗位。
这是我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的缩影。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困难的被执行人,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,运用“活封活扣”、执行担保等方式,让陷入资金危机的企业得以继续生产经营。2026年以来,我院通过信用承诺机制促成执行和解案件11起,帮助62名职工解决了工资问题。

重拳出击,让“失信”者无处遁形
善意不意味着纵容,对恶意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的失信行为,我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。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,被执行人朱某在前期履行了30万元案款后,以治病为由申请解除失信惩戒措施,却在措施解除后前往香港、韩国进行旅游消费,并发布社交媒体炫耀。为惩戒这一恶意抗拒执行行为,承办人提前调查其行程,在朱某回国后,立即出警,会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其控制,依法移送其涉及拒执罪的证据线索追究刑事责任。在移送期间,朱某才幡然醒悟,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和承办人联系,筹措将剩余70万元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。这一案例充分警示:任何利用司法善意行失信之实的行为,都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对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者,我院坚持“应纳尽纳”,依法施以精准信用惩戒。2026年以来,实施司法拘留31人次,罚款2人次,有效震慑了恶意失信行为。

信用修复,让知错能改者重返市场
惩戒不是目的,修复才是终点。正如一位执行法官所说:“纳入失信名单不是要把人一棍子打死,而是要督促其履行义务,通过信用修复助力回归市场。”
2023年,我院率先推行“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”,入选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,并顺利通过验收。该机制运行以来,已助力多家企业依托信用修复证明获批贷款,帮助多家涉执企业成功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,切实以柔性司法信用修复举措,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、赋能重生。
执行工作,一头连着司法权威,一头连着民生冷暖。精准区分“失信”与“失能”,既是对恶意逃债者的有力震慑,也是对“诚实而不幸”者的司法温情。下一步,江夏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化分级分类惩戒机制,让执行工作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,更有春风化雨的温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