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为进一步精准服务市场主体,江夏法院立足工作实际,结合“营商环境30条”发布十项重点工作清单,做实司法惠企。
2026年江夏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
重点工作清单
01
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“双向分级”评估
在司法活动各环节,根据当事人自评司法活动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经济影响及司法需求,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分级评估,并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,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。
02
打造涉企案件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应用场景
通过立案“首问负责”建立联系,整合立案、调解、保全、送达、鉴定、执行、退费等多个环节,打造企业诉讼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应用场景,力争让企业涉诉事项在“一个流程”内闭环解决。
03
建立商事调解与法院先行调解衔接机制
建立商事调解与法院先行调解衔接机制,试行要素式调解,支持商事调解组织更好化解商事纠纷,大幅降低企业解纷成本。
04
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
坚持平等保护,将民营企业与党政机关、国有平台企业间纠纷纳入“四类案件”监管,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,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。
05
全面压缩企业解纷成本
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,实现涉企案件2日内分案流转至办案部门;狠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,实现破产长期未结案件不新增,诉讼长期未结案件动态清零。全链条压缩企业解纷的时间成本。
06
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
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,适时发布典型案事例,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保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全市领先,力争实现“案结事了、政通人和”。
07
提升涉企执行工作规范化、措施精准化水平
区分“失信”与“失能”,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采取“预执行”“预惩戒”“活封活扣”等方式,给予一定宽限期,敦促通过和解、引入第三方等方式主动履行;对存在故意隐匿行踪、随意注销公司和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恶意失信行为的,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;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,推动依法转入破产程序。
08
提升拒执行为打击力度
持续加大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犯罪打击力度,深挖被执行人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拒执行为线索,强力震慑恶意逃废债行为,切实兑现企业胜诉权益。
09
推行破产分类救治
针对不同规模、不同困境程度的企业,构建分层分类处置体系,优化危困企业快速重整与出清机制。深化府院联动,整合多方资源,为企业提供破产申请指导、和解咨询、庭外重组指导等一站式服务。
10
开展送法进园区、进企业活动
针对企业用工、合同纠纷等高频涉诉事项,分类型、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产业园区、进商会等普法宣传活动,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。
